户外媒体根据社会大众出门在外的出行和生活轨迹巧妙设置,具有很强的附着力和陪伴性。在不浪费人们业余时间、不支付任何费-用、不使用额外辅助设备的情况下,户外广告可以为公民提供外出体验的时间和空间,或者提供一些便利,增加人们外出时的附加值,为大众提供相关信息。
户外媒体高度并不是越高越好,高的意义在于远距离的广告信息辐射。而距离增加导致的可视面积减小,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种辐射。事实上,户外媒体的理想高度应该与观众的视线保持基本水平,恰好再人的舒适的视线范围之内,能取得满意的传播效果。因此,选择投放的广告位的高度应该适宜,尽量不要投放高度过高或者过低的广告位。
户外媒体以城市为主,户外广告是所在城市的公共表达。户外媒体先于城市而存在,促进了城市的形成和繁荣,其形象演绎和个性烘托了城市的味道。户外媒体和它所在的城市是一种共荣共进的伙伴关系。在宜居城市建设中,户外媒体应注重在树立城市形象、促进市场经济和方便市民生活方面发挥人性化的公共服务功能。